北京外资独资公司注册

作者: admin  时间: 2019-10-14 10:39:37    点击数: 

外国人在中国怎么注册公司,北京外资公司注册代办

首先,三种形式的外贸组织:

中外合资企业:外国公司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具有法定要求;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因此,这种合资企业称为股权

型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没有强制要求外国投资者在公司的注册资本中注册;企业采用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和风险负担。因此,

这样的合资企业称为合同合资企业。

外资独资:公司的所有资本均为外资独资。海外法人或自然人(一个或多个股东)可以注册。

其次,注册的外贸公司的优势:

1,独立控制,易于管理,运营,管理和未来发展更加有效。

2,享受三减两免税政策。

3,能够正式开展业务,而不必受到与办公室一样多的限制。

4,向用户开立人民币发票,并使用人民币作为收入。

5。通过将人民币利润转换为美元向外国母公司汇款。

6,直接在中国雇用员工。

7.保护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

第三,注册外贸公司的过程:

1,经贸易和工业局批准的新成立的外资企业的名称

2,商务局的批准或备案

3,贸易和工业局的建立

4,公安局的备案程序

5,银行帐户开设程序

。6.海关,商检和电子港口注册程序[将由进口商处理]

7,其他批准程序[具有特殊行业经验的企业]

请问在北京成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有哪些手续要办?谢谢!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申请书”(企业注册申请表),中国投资者目录,法人代表企业登记表,“董事会成员,营业执照”,“企业住所证明”等);

2,合同,公司章程(成立外商独资企业,只需提交章程);

3,审批机关批准书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投资各方法律资格证明;

5,投资各方的信用证;

6,“名称(更改)预先批准的申请和“企业名称的预先批准通知”;

7,“指定(委派)”;

8,“公司秘书(联系)登记表”;

9如果业务范围涉及批准前的项目,则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如果涉及批准后的项目,则应提交“承诺书”。

除了上述必备文件外,您还应提交一份印刷的投资者名单以及董事会成员和总经理名单

2,合同,公司章程(成立外商独资企业,只需提交公司章程);

需提交的外资企业注册文件和证书: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注册申请表(包括“企业变更注册申请表”,“投资者目录”, 《企业法人代表登记表》,《董事会证书,经理服务证书》,《企业住所证书》等。根据不同内容填写;

2,“名称(委托)”;

3,董事会决议;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5。要更改以下项目,您需要提交以下文件和文件;

更改名称:

(1)名称(更改)预批准申请和“企业名称”更改预批准通知(有关名称更改的预注册,请参阅如何申请名称预注册的相关内容);

(2)审批机关的批准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的复印件;

(3)合同和组织章程细则。 。

增加总投资,注册资本:

(1)合同,章程修订协议;

(2)验资报告;

(3)批准授权的批准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副本。

申请名称批准前的注册文件,文件:

减少注册资本:

(1)合同,章程修订协议;

(3)三年减资公告的样本(自首次公告之日起90天后,将接受您的减资申请);

(4)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减资通知书(包括减资的原因),债务清算或债务担保,减资后降低债权人利益的承诺);

(5)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更改业务类别:

(1)合同,章程修订协议;

(2)批准机关的批准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的复印件1;

变更股东:

(1)股权转让协议;

(2)受让人的法律地位证明和信用证明;

(3)合同和条款修订协议;

更改股东名称或名称:

(1)审批机关的批准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1;

(2)合同和条款修订协议;

(3)更改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营业时间的变更:

(l)合同,章程修订协议;

业务范围的变更:

(1)合同,章程修订协议;

(2)批准批准机构的批准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的副本;

(3)如果新增业务涉及预先批准,则应提交有关批准部门的批准文件;如果涉及后期批准,则应提交“承诺书”

,以申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办公室):

盖有公章的许可证副本公司。

如果您取消分支机构(服务)组织,则需要在营业执照上注明:

(1)分支机构(服务)代理机构注册机构签发了取消证书

外资企业注册登记?

如果您不从事实体业务,而仅从事业务联络活动,则只需在中国注册一家外国公司的常驻代表机构:投资少,税少,成立时间短约半个月,期限短仅3年,最长4年,业务灵活;如果您需要进行实物业务,则必须注册一家外资企业(简称外资公司):投资大,税金多,成立时间约2个月,期限长达50年,操作复杂。

如果您是代表处,则只能代表新加坡公司与中国进行业务往来,不需要投资注册资本,也不必以代表处的名义签署商业合同(但可以帮助客户与新加坡公司签订),无论中国政府如何,都可以签订商业合同)。由于代表处只是服务点,因此其税收等相对简单。其中,营业税是以支出中的支出为固定计税基础(例如房租,水电等)。没有注册资本,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海关申报权,没有就业权。因此,除了与总部的雇佣合同(中国政府收入的这一部分)外,员工只能由合格的国内人员派遣机构派遣(即,人员属于派遣机构,工资和社会保障)。机构负担,代表处向派遣机构支付人才派遣的佣金形式。目前,深圳市只有一个由劳动部备案的规模较大的人才派遣机构,即FESCO。在设立程序上,代表处可以直接在工商局注册,无需工商局的批准(保险,汽车等特殊行业除外)。

如果您要建立一家外国公司,则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您必须投资一定数量的注册资本(目前至少需要100,000元人民币)。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署商业合同,并具有独立的海关申报权。有权雇用人员等。税收更加复杂。除营业税外,还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在设立程序方面,外国公司比代表处复杂。最大的不同是,外国公司必须经过工商局的批准,并在获得批准证书和批准后,才能向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

请注意,此处提到的外商独资企业(称为外国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具有相同的“外部”组成部分,但其特点是该公司是在中国成立的公司在法律上,这是一家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企业,我们称之为“国内法人”。新加坡公司是在国外设立的公司。它是一家合法的外国公司,具有新加坡公民身份。我们称其为“外国法人”。在公司法中,新加坡公司不称为“总部”,而是“投资者”或“股东”,即支付新成立的外国公司的投资者,但它是法人而不是自然人。 。因此,在中国的公司法中,外国公司不能称为“分支公司”,而是独立的法人实体,类似于国际私法中的“子公司”。

因此,您只知道需要做什么才能知道应该设置哪种“分支”。如果您建立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则也有“贸易公司”和“工厂”。由于情况复杂,在此不再赘述。

以贸易公司为例。目前,广州市商务部门仅具有市级审批权限。根据规定,必须报广东省经济贸易厅批准。该过程复杂且漫长,通常为1-2个左右一个月。在深圳,由于属于特区,深圳商务部(称为深圳市工商局)拥有国家权力,并拥有省级审批权限。因此,深圳可以直接批准,只需要大约半个月即可通过。此外,深圳有很多鼓励和支持外资企业的政策。税收和补贴等优惠政策无法与广州相提并论。同时,深圳交通便利,物流和战争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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