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dmin 时间: 2019-09-26 18:09:3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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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股东* **,***本规章制定并在****,**,**上签字。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1章公司名称和居住地
第一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家公司的住所:*************************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三家公司的业务范围:*********************************(需获得公司注册机构的批准)。
第4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并更改业务范围,但应处理更改注册。经公司业务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批准。
第三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RMB * 10,000。
如果股东以货币出资,则应将其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中;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该担保不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或抵押。产权转让和价格评估。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6条公司应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在出资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将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公司保留的公积金不得少于公司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如果公司减少了注册资本,则应在公告之日起45天后申请变更注册,并应在报纸上提交有关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和公司债务的公告的声明。结算或债务担保。减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度。
第7条公司的实收资本:人民币*百万元。
第八条公司增加新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认购资本。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4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第九名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如下:
股东:***
居住地:**** * ***************号
身份证号码:**************
股东:刘静
住所:中国新疆昌吉市商城路1号水泥厂28号楼3单元601号
第5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10条股东出资额,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股东潘传新:出资额** 10000元,占注册资本**,出资时间:*年*月*日。
股东刘元:出资额** 10,000元,占注册资本**,出资时间:*年*月*日。
第11条股东应对公司的出资承担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颁发资本证明。
第六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12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执行董事。
第十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有以下职能:
(1)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2)在发生战争或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公司事务将进行特别裁决和处分,但此类裁决和处分权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并报告给活动结束后的股东大会。
第十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法律,法规,国务院规章或其他有关情形禁止其担任法定代表人行为的,免除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 。
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则应申请变更注册。
第七章公司的组织
注册公司要去工商部门进行名称批准。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应当共同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做贡献。宪章。
第1章公司名称和居住地
:第一个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个居住地:北京
第2章公司业务范围
第三家公司的业务范围:
第三章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四家公司的注册资本:10,000元人民币。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还应当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刊登三遍。公司应当将注册资本变更为登记机关,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4章股东名称(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股东名称或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或名称投资方式出资
在第六家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发行资本证明。
第5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7条股东具有以下权利:
(1)参加或选举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其贡献行使表决权比;
(2)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并当选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4)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获得股息并转移资本;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移的资金;
(6)优先考虑公司的新资金;
(7)公司终止后,合法地获得了公司的剩余资产; {}}(8)股东有权检查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议的报告;
(9)其他义务。
第8条股东有义务:
(1)遵守公司的公司章程;
(2)按时支付认购的款项;
(c)进行认购出资额仅限于公司的债务;
(4)公司注册后,股东不得撤回投资;
(5)其他义务。
第6章股东缴款的条件
第9条股东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相互转让。 (注: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股东之间转移部分出资。)
第10条股东必须将所有股东的一半以上转让给其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额,则视为同意转让。
第11条股东依法转让资本后,公司应在股东名册上记录受让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公司的出资额。
第7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方式,权力和议事规则
第12条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行使以下权力的权力:{{ }}确定公司的业务政策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确定董事的薪酬;
(3)选择和替换股东的监事,并确定监事的酬金;
(4)审核并批准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核并批准公司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查并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最终结算计划;
(7)审核并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弥补亏损的计划;
(8)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IX)解决公司债券的发行;
(10)制定股东将出资额转移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的决议;
(11)进行合并,划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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