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dmin 时间: 2019-10-12 15:15:00 点击数:
书籍营业执照也是出版营业执照。
受以下条件约束:
接受,审查和验证的前提条件
(1)许可条件
1,其中定义了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
2.经营者应具有原始或更高发行者的专业资格;
3.拥有与其业务兼容的固定营业场所。
(2)没有数量限制(无)
声明材料
出版物营业执照批发声明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营业执照批准表格;
2,申请表,注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单位名称和地址,名称,地址,资金来源,资金额等;
3,公司章程;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的资本证明;
5,营业场所的状况和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营业场所营业面积为50平方米)。独立设置(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副本;
7,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水平并副本;
8,证明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条件。
出版物许可证许可证零售每个地区所需的新材料:
1,原始核签名或许可证副本(适用于其他公司)
2,验资报告
3,真实副本财产证明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初级产权书发行人证明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副本
8,扩展公司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手机,邮政编码
扩展数据:
有效
一词自2012年1月1日起有效期为
,有效期为5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些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于
于2013年5月生效。发[2013] 19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个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 27号文件),“设立全国性连锁经营管理机构批准以及从事出版物国家连锁经营的单位已更改了出版物营业执照的注册,或者取消了合并,合并和分离批准项目:
首先,前新闻出版业管理国家连锁经营单位“出版营业执照”的出版仍然有效,但仅限于按照原始执照注册项目进行经营活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不再受理连锁经营单位变更登记申请;有效期届满后,出版物营业执照将自动失效。
其次,如果出版物的国家连锁管理部门符合设立该出版物的总发行部门的条件,则可以向新闻,出版,广播,电影和电视总局申请总额出版物的出版资格;不符合出版物总发行单位条件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以申请批发,零售资格的《出版许可证》的发行。
参考:百度百科-出版物许可证
程序:
1,向工商部门核实名称,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并非所有公司都可以在北京注册。这需要您解释注册哪种类型的公司。对于投资,不允许在北京注册。只要注册不是特殊行业,北京就不允许注册。通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核名,名字,然后是工商局网站上的名称,可以使用核名。例如,我们公司的名称为:“北京亚新通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Netden,在北京工商局的网站上,公司信息网络委员会
3,日期编号,现在北京所有地区都必须是预约前的编号,预约号的时间可以按时
4到达贸易和工业局,交货,交货材料(公司注册申请书,公司章程,地址材料,授权书,名称批准等)
5,拍照,交付完成后,业务老师会告诉您拍照的时间,身份证和业务退货
6,向
的国家税收报告7,开放基本家庭,签署三方协议
,开放社会保障,公积金等。
(北京经济新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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