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dmin 时间: 2019-10-12 15:47:41 点击数:
业务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题名称:中央颂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该过程相当麻烦。直接
的申请人申请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应根据《批准办法》第15条(附件1,附件2)向当地省级财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并如实提交资产评估组织成立申请表(附件9),资产评估组织的简历注册资产评估合伙人(股东)(附件10),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注册状态审查摘要表(附件11),资产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合伙人(股东)无不良实践记录(附件12)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转让申请表(附件13);如果存在非注册资产评估合伙人(股东),则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机构非注册资产评估合伙人(股东)的简历”(附件14)和“未注册资产评估合伙人(股东)”。股东)审查表。 (附件15)。
5.资产评估机构在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时,应当按照《审批程序》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提交材料,并如实汇报《设立分支机构申请表》。资产评估组织(附件16)。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简历”(附件17),“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合伙人(股东)注册公告表”(附件11)。
6.申请设立资产评估机构或分支机构的申请人,应一式三份向省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抄送各省资产的省资产评估协会副本。评估协会应就必须由该协会核实的申请材料的内容提出意见。省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批准办法》的规定审查申请材料,作出是否接受的决定(附件3和附件4),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7.接受申请材料时,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使用加盖专用印章。接受雕刻的专用图章应按照图章管理的要求制作,并应按照统一要求生产(附件5)。
8.省级财政部门在接受设立资产评估机构或分支机构的申请后,应当按照《审批程序》第十八条的规定,及时公告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的情况。机构的有关机构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告应在省财政部门或资产评估协会的网站上,或在指定的公共场所和媒体上发布。发布时间通常不少于7天。公告期间有实名举报或异议的,由省财政部门根据核定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IX。省财政部门在征得同级资产评估协会的意见后,应当按照《批准办法》的规定批准或者不批准申请人,设立书面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决定(参考格式见附件6,附件7,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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