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药品经营公司执照注册

作者: admin  时间: 2019-10-12 19:39:46    点击数: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都得办什么证?到哪办?

首先要开办一家医药企业(药品批发);申请人应当向拟设立企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3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设立。筹备机构建成后,申请人应向原审批部门申请受理,原审批部门将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受理,并发给合格药品许可证。发起人基于《药品营业执照》。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首先,凭上述两份证书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以开办药品业务(药品零售);保荐人应当向拟建公司所在地的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筹备机构建成后,申请人应当向原审批部门申请批准。原审批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颁发给《药品营业执照》。发起人基于《药品营业执照》。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根据以上两份证明,去卫生行政部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新开业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药品管理许可证》。 “良好生产规范”(GSP)认证。受理药品零售企业认证申请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申请移交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发企业可以直接向省局递交申请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对于药品批发或者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认证的,应当进行认证。的“药品管理质量管理标准”。如果认证合格,则应颁发证书。

自己开的卖药公司,要什么营业执照

首先,您必须向药品监管部门申请药品营业执照。

在此期间,我们必须做好药品业务的准备和标准化工作,并在90天内向药品监管部门申请药品业务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申请,这需要更多的时间。包括居民药剂师或执业药剂师是基本条件。

其次,通过认证后,授权范围内的药物即可正常使用。

第三,药品监督部门可以对日常操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请记住,不要经营假冒伪劣药品。

:开展药品零售业务的条件:

1,其中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法规;

2,拥有具有法律资格的制药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A类非处方药的零售商必须由经过法律许可的有执照的药剂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陪同。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医药业务质量管理经验。经营B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在乡镇以下农村地区建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 ,并且合格的人应获得许可的药剂师。在上班时间,以上人员应值班。

3。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没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4,与所经营的毒品兼容营业场所,设备,存储设施和卫生环境。在其他商业企业(如超级市场)中建立零售药房时,必须有一个单独的区域;

5,有能力满足当地消费者的需求,并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拥有的国家基本药品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四,准备项目所需提交的信息

1,申请表,准备申请表

2,申请人应为合法证明的复印件及正本。法人副本;申请人为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及学历(原件,原件及原件将退还);

3。被提议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的负责人以及质量管理负责人根据《药品管理法》第76条和第83条提供自我保证声明;

4。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药房资格等身分证明。正本及影印本及个人履历(经审查后为正本及复印件,返还原件) );

5,执照的药剂师,执照的药剂师资格证书或药剂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县(县)以上:至少1人,复件经审查后归还原件);

6,拟建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以及营业场所,仓库的地理位置图和平面图,应当在平面图上标出区域(县级区域不少于40平方米;

7,经营药品的范围; [生物制品(疫苗,血液制品除外),中草药,中成药,化学制剂,抗生素]

8。关于声明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9。何时申请企业申请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企业应提交委托书副本;

10,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做出是否同意筹备机构的决定,同意为建立,并发出同意准备通知书。如果您不同意准备工作,请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如何申请药品营业执照?

申请“药品营业执照”的条件:

(1)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法规;

(2)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或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没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3)一定数量的与业务规模兼容的持牌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必须是执业药师;

(4)一个室温库,一个冷藏库和一个冷藏库,它们可以满足产品品种和规模的要求,以确保药物存放的质量。仓库有专门的架子,适用于药品存储,以及实现现代物流系统的仓储,转移,分类,装卸的设备和设备。

(5)拥有覆盖企业的独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内部药品的购买,存储,销售,操作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够全面记录有关业务管理和《药品质量管理标准》执行情况的信息;符合地方(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机构)可以接受的“药品质量管理标准”的要求和条件;

(6)遵守制药业务场所和辅助设施,办公楼和仓库的《制药业务质量管理规范》管理,仓库中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以及仓库中进出和存放,存储和维护的条件。国家应当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有毒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管理。

开办药品批发公司,按照以下程序处理《药品营业执照》:

(1)保荐人应前往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拟建企业所在地中央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设立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和公司质量负责人的原始法定职务,复印件和简历;

2.执业药师的原始证明,副本;

3.所经营药物的范围;

4.拟议的营业场所,设备,存储设施和周围的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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